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的关系主要有四种(图2-2):
1)基地穿过城市道路,指基地被城市道路分割成两块。
2)基地突出于城市道路,指基地的征地界线与道路红线相交。
3)基地与城市道路相邻接,这是基地与城市道路之间最常见的一种关系,指基地征地界线的一侧与城市道路红线相重合。
4)基地与城市道路相分离,表明基地与城市道路之间有一段距离,这时为了满足基地的交通组织与出行要求,应设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图2-3)。
设置的基地道路要由建设方单独征用或几个单位联合征用。设置的基地道路的宽度和数量应视基地内的建筑规模而定。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图2-4);若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红线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图2-5),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建筑基地边界与道路红线重合时,可以将道路红线作为建筑的控制线。但一般情况下,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应另设建筑控制线、绿化控制线等,建筑物一般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线建造(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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