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筑设计、构件生产以及施工等方面的尺寸协调,从而提高建筑工业化 的水平,降低造价并提高房屋设计和建造的质量和速度,建筑设计应采用国家规 定的建筑统一模数制。 建筑模数是选定的标准尺度单位,作为建筑物、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以及 有关设备尺寸相互间协调的基础。根据国家制定的《建筑统一模数制》,我国采 用的基本模数M = 100mm,同时由于建筑设计中建筑部位、构件尺寸、构造节点 以及断面、缝隙等尺寸的不同要求,还分别釆用:
l/2M(50mm), 1/5M(20mm)、1/10M (10mm), 1/20M(5mm)、1/50M(2mm)、 1/100M(1mm)等模数;
3M(300mm)、6M(600mm)、12M( 1200mm)、30M(3000mm)、60M(6000mm)等扩大模数; 1/20M、1/50M、1/100M各分模数适用于成材的厚度、直径、缝隙、构造的 细小尺寸以及建筑制品的公偏差等; 1/2M、1/5M、1/10M各分模数适用于各种节点构造、构配件的断面以及建 筑制品的尺寸等; 1M、3M、6M等基本模数和扩大模数适用于门窗洞口、构配件、建筑制品 及建筑物跨度(进深)、柱距(开间)和层高的尺寸等; 12M、30M、60M各扩大模数适用于大型建筑物的跨度(进深)、柱距(开 间)、层高及构配件的尺寸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