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
2.1本图集适用于全国不同气候区、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的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多层砖砌体建筑。
2.2本图集适用的建筑高度(H)要求:H≤21m,1~7层的多层砖砌体承重结构。
2.3砖砌体包括:以煤矸石、页岩、粉煤灰或黏土为主要原料的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以及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砖等。
2.4当建筑为乙类抗震设防时,除图集中已注明外,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相关规定采取抗震措施;本图集不适用于甲类抗震设防砖砌体建筑。
2.5本图集砌体墙厚以240mm和370mm为示例,根据建筑节能等标准选择其他墙厚时,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参考使用本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