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母线槽水平敷设时,底边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2m,除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变配电室、电气竖井、电气技术夹层、柴油发电机房、UPS室等)外;垂直敷设时,距离地面1.8m以下部分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措施。
4.2母线槽水平敷设时,支承点间距不宜大于2m;垂直敷设时,应在每节母线槽及通过楼板处采用专用附件(弹簧支架)支承并以支架沿墙支持,间距不宜大于2m。
4.3母线槽末端无引出时,应封闭。母线槽的始端箱或电缆馈线箱悬空时,应采用支吊架固定。
4.4母线槽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连接,支吊架不应设置在母线槽连接处或插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