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浙D2 民用建筑防雷及接地图集一般说明
1、本图集为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做法,主要内容为屋顶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防暂态过电压保护措施的做法。
2、凡利用基础内钢筋做防雷接地装置,同时用作保护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为了保证接地电阻的要求,在利用基础作接地装置时,应引出连接线,以预留增补接地极用。
3、当接地装置用作防雷接地,同时作保护接地时,要求接地线(PE)和防雷引下线不应在同一柱内引出。
4、当屋顶接闪器采用避雷小针时,其小针高度不应小于300mm,水平间距根据滚球法计算定,但不宜大于3 m。
5、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接地极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mm,以防止由于流过雷电流而温度升高时,影响混凝土构件安全。
6、其他未尽事宜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7、本图集所有尺寸除注明外,均以毫米(mm)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