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22-2013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图集说明
1.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进- -步提高天津市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等性能要求,制定本标准。
1.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进- -步提高天津市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等性能要求,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 于天津市建筑高度在100m以下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的建筑设计。按套型设计的公租房、廉租房亦应执行本标准。
3.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4.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