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22-2007 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图集说明
1.为保证天津市居民基本住 房条件,提高我市居民住房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标准。
1.为保证天津市居民基本住 房条件,提高我市居民住房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 用于天津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 和本市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等有关规定,提倡利用自然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现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
4.住宅 设计应积极推行标准化、多样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I确保质量,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5.住宅设计应 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宁静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提高住宅的舒适性,提倡灵活的空间布置。
6.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 ,除满足- -般居住使用要求外,还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和儿童居住的安全和方便。
7.住宅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