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164-2006 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图集说明
1.为提高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使其在具备持久、良好的使用功能、建筑物理性能及安全性能的同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为提高建筑节能门窗质量,使其在具备持久、良好的使用功能、建筑物理性能及安全性能的同时,达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中建筑门窗系指:
1)居住和公共建筑用外门(含阳台门)、外窗;
2)居住建筑用单元门和分户门。
3.本标准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使用的门窗。工业建筑及其它建筑中使用的门窗可参照执行。
4.门窗的材料、技术、质量、安装要求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