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9-1-2007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图集说明
1.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本标准不适用于临时性建筑和地下建筑。
1.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本标准不适用于临时性建筑和地下建筑。
2.本标准主要控制冬季的采暖能耗,并兼顾夏季的空调能耗。
3.依据本标准进行居住建筑的热工、采暖、 空调与通风、电气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