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图集简介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应用规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应用规则”中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应用规则”,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应用规则”中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各专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质量
定期抽查。
三、各专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并公布各专业常用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价格信息。
四、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凡2014年12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