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2002G801 砌体建筑抗震构造图集:
一、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辽宁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的烧结普通粘土砖或烧结多孔粘土砖(KP1型)、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大(以下简称小确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部框架-----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砌体房屋。
本图集适用于辽宁省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的烧结普通粘土砖或烧结多孔粘土砖(KP1型)、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大(以下简称小确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以及底部框架-----抗震墙和多层的多排柱内框架砌体房屋。
二、采用材料
1.混凝士的强度等级: 底部框架抗贯墙砖房的框架柱、 抗震墙及托墙梁不应低于C30;构造柱、圈梁及其它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芯柱不应低于Cb20灌孔混凝士。
2.烧结普通粘土砖和烧结多孔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底部框架----抗震墙砖房的过渡层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