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J71-2014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简介
1.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提高江苏省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生活热水等方面耗能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标准。通过建筑设计和供暖与空调设计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使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65%的水平。
1.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提高江苏省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生活热水等方面耗能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标准。通过建筑设计和供暖与空调设计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使江苏省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65%的水平。
2.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范围内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标准、能耗标准及节能设计原则和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 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4.建筑 节能设计应包括下列过程:
1)建筑设计满 足本标准节能设计的一般性规定。
2)围护结构热工指标符合本标准的围护结构规定指标,或建筑节能综合能耗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指标。
3)供暖空调设计符合本标准要求。
5.按本标准进行建筑节 能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