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BN-X1 北京市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 A户型图集指标性要求:
1.结构抗震设计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和8度(0.20g)的远、近郊区新建农村民居,设计使用年限分为一类农村民居50年,二类农村民居30年。
2.节能要求执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 “三期” (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多层),外墙采用外保温做法,其构造和保温板燃烧性能等级均需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