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5章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2.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建矿投产;
b)矿体色调、花纹等特征出现明显变化;
c)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3.组批
以同一品种、类别、等级的玉料为一批。
4.抽样
从同一批次玉料中随机抽取样品能满足检验要求即可。
5.判定
所有检验结果均符合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玉料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