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一批次、同一等级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2.抽样
按GB/T 6192规定执行。.
3.检验分类
按GB/T 6192规定执行。
4.判定规则
4.1卫生指标中 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2在判定级别时, 若各指标间所对应级别不一致,则按照舍高取低原则,判定该产品为较低等级指标对应的等级。
4.3因净 含量不符合标准判为不合格时,允许经适当处理后再有复检:复检项目、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仍按原要求,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