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促进低层住宅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合理设计、制作和安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安全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主要承重构件为550MPa高强冷李湖壁型钢结构低层住宅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其层数不超过三层,结构高度不宜通过10m。
3.设计低层住宅冷弯薄壁型钢结的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保证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满强度、稳定性和刚度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防火、防腐、建筑节能等的要求。
4.低层住宅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要求,本标准未作规定者,均应按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