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453.4-2008 湖北省电子政务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规范 第4部分:法律规章信息库规范法律规章信息库的管理
1.数据库管理机构职责
法律规章信息库由电子政务管理机构与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法制办)共同管理。电子政务管理机构负责法律规章信息库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省法制办负责组织相关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对法律规章信息库的内容进行管理及维护。
2.数据库和应用系统部署
法律规章信息库仅在省级电子政务平台部署。
3.数据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