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394-2006 有机食品 武当香菇标准判定规则
1.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台格品。
2.感官指标和卫生指标有--项不能达到要求的,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品。
3.交收检验时, 感官要求的各项检验中,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可调整后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4.标志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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