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372.4-2006 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规范 第4部分:单位接入说明
1.范围
1.范围
DB42/T 372的本部分针对湖北省外网的各级单位接入,定义了接入单位范围、接入方式、接入设备等方面的规范。本部分适用于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各级网络的单位接入工作。
2.术语和定义
2.1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办公网络或内部局域网络互联而成,主要用于满足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公众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政务外网被定性为非涉密网络,同政务内网物理断开,同公众网络逻辑隔离。
2.湖北省政务外网
湖北省根据自身业务要求,按照政务外网统一标准规范,自行建设的连接省内各单位、各市州的网络,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中央广城骨干网的连接,包含省级及省以下网络。湖北省政备外网,由省级、市州级和区县级网络构成,其网络管理层次分别为二级网络、三级网络和四级网络(一级网络为国家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