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372.3-2006 湖北省电子政务外网技术规范 第3部分:域名规划规范相关介绍
1.电子政务外网
1.电子政务外网
政务外网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办公网络或内部局域网络互联而成,主要用于满足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公众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政务外网被定性为非涉密网络,同政务内网物理断开,同公众网络逻辑隔离。
2.湖北省政务外网
湖北省根据自身业务要求,按照政务外网统标准规范, 自行建设的连接省内各单位、各市州的网络,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中央广域骨干网的连接,包含省级及省以下网络。湖北省政务外网,由省级、市州级和区县级网络构成,其网络管理层次分别为二级网络、三级网络和四级网络(一级网络为国家网络平台)。
3.设备互联地址
也叫链路地址,即网络设备间的点对点互联地址,- -般情况下采用掩码为30位的地址段。
4.设备管理地址
也叫LOOPBACK地址,即标识和管理设备的地址,一般情况 下采用主机地址。
5.业务地址
用户单位接入政务外网使用的地址、政务外网公共信息服务器的地址以及其他各种业务所需地址。
6.政务外网公共信息服务器
用于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如WEB、邮件等,能够在整个政务外网范围内被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