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企业(单位)风生产、生活活动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新鲜水量。包括取白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 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单位)白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单位)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
2.单位产品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unit product
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
3.单位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unit
非居民公共生活行业中,指定的取水核算单元,在单位时间内内公共生活活动需要从齐种水源提取的水址。
4.工业企业产品取(用)水定额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industrial product
针对取水核算单位指定的,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元的合理取水的标准取水量。产品指最终产品、中向产品或初级产品;对某些行业采用单位原料加工量为核算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