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工适应湖北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建设的需要,贤彻执行”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满足行车安全和舒适性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川于湖北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3.沥青路面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4.沥青路面的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材料开采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件的质敏标准应按照本规程执行;无规定者,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主要的原材料、成品、构件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复检,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